人才交流中心是人社局下屬的二層機構,部分地區已經改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,與本級人才市場、人才交流中心合署辦公,兩塊牌子一套人馬,主要職責是負責辦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、人事代理、人才中介服務機構管理、組織開展區域人才資源開發交流與合作,以及特殊人才、高層次人才引進、評價、推薦等服務工作。
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機構性質多數為參公管理性質,也有設置為公益類,地區間存在差異。人才市場、人才交流中心一般為公益類。內設辦公室、畢業生就業服務、大學生創業服務、人事代理、人才評薦等處室。人員編制有參公、全額和差額撥款幾種。工資待遇按照本地一般事業機構標準核發。新錄用人員試用期轉正后中西部地區到手在三到四千左右,東部地區相對較高,可以達到六七千水準,年入在十二三萬之間,相當于中西部地區的一倍。
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行政級別一般比人社局低半格??h級人社局是正科設置,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則是副科;地市級人社局正處,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副處。省級不叫人才交流服務中心,而是叫人才服務局,設置副廳,一般為參公管理,編制性質包含參公、全額、差額等。由于單位級別處于中間層,比上不如黨委或政府直屬事業機構,比下又比一般的基層事業單位強,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工作,前途談不上特別好,也不會特別差。
個人稍微努力點,在地市級以上人才交流中心基本可以保證拿到正科待遇。符合條件機緣夠好,有一定的領導助力,還有機會調任人社局機關工作置換為行政編制,轉為公務員。這是最理想的結果。